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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有许多太大跟她作朋友。有些是电话里的太太,有些是邻居大太,有些是在窗口跟她聊天的太太艾尔韦斯有时把她们叫做“牵狗的太太”,因为她们通常都是遛狗才路过他家窗口下。
她们各有各自聊天的地方。
邻居太太到厨房里喝咖啡,谈论别的邻居和商店的好坏。
“牵狗的太太”牵着她们的狗停在窗户下。这些太太危险性最小,她们只谈论狗,难得也谈天气,不会谈到艾尔韦斯。
最糟糕的是那些电话里的太太,她们经常议论到他,老以为她们什么都了解。
妈妈有着无穷的忧虑,因此她需要向别人谈谈自己的心事。
艾尔韦斯知道这一点。自然他就是那个给妈妈增添无穷忧虑的人。
问题就在于他没有成为她所期望的那种人。
在起居间里的电唱机上面,有一张歌星的相片,他有一头又黑又密的鬈发。妈妈有许多他录制的唱片。她经常放这些唱片。他唱的歌你一个字也听不懂,因为他是用英语唱的,不过,他唱得确实很洪亮。有时妈妈还合着音乐的节拍跳起舞来。那是在她高兴的时候,想起了她结婚前跳舞的情景,那个歌星是妈妈当时崇拜的“偶像”。
她的偶像叫做艾尔韦斯。这就是为什么她给儿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希望儿子能和相片中的艾尔韦斯一模一样。可是他不象,他的头发是褐色的,一根根竖立起来,象一把硬刷子上的毛;他的嗓子沙哑,从不唱歌。妈妈对此很发愁。
另一件事就是他不曾变成一个女孩。给女孩穿戴打扮要有趣得多;你可以常给她们缝制新衣,对男孩就不值得操那份心了。妈妈不愿再生孩子,有了艾尔韦斯,就永远不会再有女孩了。女孩比男孩好,容易抚养。那是她的电话伙伴们说的。
很多人家的电话机是浅颜色的,他们的电话机却是黑色的。那也许是因为妈妈尽往里面倾吐烦恼的缘故。它真是一部倒霉的机器。
是的,他很明白他是不听话的,除此之外还有种种很糟的事情,弄到这个地步,对他来说也是极大的不幸,不过没有人停下来考虑一下他是怎么想的。
谁也弄不懂他为什么这样不听话。其实只有在他们要他去做错事的时候,才不听话。妈妈也可能有错,可是那些电话里的太太尽替妈妈说话。
譬如有一次奶奶给他钱,让他去买一只彩蛋(用作复活节之装饰品或礼品),而他却买了一对堵耳朵的塞子。妈妈大发雷霆。她的女朋友在电话里说,她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无礼的行为。人人都认为他非常恶劣。
可是他确实需要堵耳朵的塞子,因为家里没有一刻安静。有时候他必须安安静静思考一些问题。在这一片吵闹声中是不能思考的。比这更糟的是,他连话都没法说,不过一个人不讲话还不太要紧,不思考可不行。
实际上即使他不买堵耳朵的塞子,他也肯定会去买种籽的,这一点难道他们还不明白?他们没让他保留这副堵耳朵的塞子。妈妈当时就把它夺走了。
“你现在对别人的说话就爱听不听的,”她说,“根本没有必要再用什么塞子把耳朵堵起来!”
这样一来,唯一逃避噪音干扰的办法就是干脆到外面去。
他已经习惯了串大街走小巷的生活,而且还很喜欢这种生活。他能在房子与房子间穿来穿去,不特别引起别人的注意,这真是太好了。有时走过的地方所有的窗户都是黑的,有时却又都反射着阳光。大街小巷每年每月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沟里的水和树梢上的风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没有一个地方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他每天在一定的时间里到那些地方去,他就能看到这种变化。眼睛看不出来,空气中也能嗅到。
你走在街上,往往会有各种各样的念头,你走呀走呀,就准备去冒险一番。那边下一条街的拐角处,也许就有什么事情正在等待着你……
或许在对面那条街的树下……
走到每条街的尽头,远远看去似乎人行道也连接在一起。那里显得很敞亮,似乎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也许那就是生活开始的地方!
也许这事情不一定正好发生在今天,而在别的什么时候。你永远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不过不要紧,他是能够等待的。
每个经常思考一些事情的人都能够等待。艾尔韦斯所以能够等待,由于他知道自己有个秘密。他非常确信自己有个秘密。他是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谁告诉他的,或者什么时候告诉他的,他记不起来了。有一天他正好发现这个秘密存在于他的内心深处。
因为他调皮,挨了一顿打,后来他又调皮,又挨了打,他还了手。这样一来,尽管当时是中午,他也给送上了床。百叶窗放了下来,门也关上了,整天都不许起床。那时他还相当小,不过也不该这样罚他嘛。
他只好坐在床上。他没有哭,却很伤心。他觉得自己内心空空荡荡的,好象有了一个大洞什么都漏掉了。他没有一件事可干。
街上不知什么地方有只猫在喵喵地叫,那不是“密西”;那时“密西”还远远没有出世呢。
猫大声地喵喵叫,后来又过了多长时间,他就不记得了。
有人在窗外唱歌,想必是那天下起雨来了,因为歌声是在雨中传来的。
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了自己内心的秘密。那一定是秘密自己飞到他心里去的。要不过去秘密一直在他心里,只是不知道罢了。这时这个秘密正好飞到他内心空虚的地方,穿过胸膛飞进了胃里。这使他非常高兴。从此以后,秘密就永远留在那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他。
不过他没有搞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秘密。他必须自己把它琢磨出来。总有… 天他会调查一番研究一番,不过不着急。他觉得这样更令人兴奋: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却又知道它就在自己身上,全身都有它,使他永远有东西可以思考。
有时他还能发现这一秘密的踪迹,感觉到它离得很近,几乎能碰到它。他刚要欢呼,它却又在内心深处消逝了,就象黑夜中的一盏灯闪闪发光,很明亮,却说不清它在附近,还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有一次他想把这个秘密画成画。那很困难。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感觉,却不知道它是个什么样子。
他画不出来。
后来他找到一块黑石头,在石头上面涂抹了各种单色,大部分是红色和黄色,也有许多别的颜色。后来他又根据石头大小做了一个盒子,把盒子涂成了绿色。他把石头放在里面,关上了盒盖,他感觉到这就是秘密的图画。不过那也只是比较接近罢了,因为谁也无法把秘密本身描绘出来。
在某一点上,他觉得秘密也有东西可以跟它相配,跟它一起存在,就象石头可以放在盒子里一样。总之他可以把秘密画得尽量跟它本身相接近。
不过他必须把它赶快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见。
公墓周围长着许多长青树。
他把盒子埋在树篱下。
他这个办法很聪明。在公墓里挖土刨坑谁也不会注意。艾尔韦斯什么时候想看看图画,只消走到那里把它挖出来就行。不过他决不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他每次总要移动三步左右。过不了多久它就会在公墓四周转上一圈!这一点使它显得更加不同寻常。
不过他的秘密说不定正是那种应该同别人分享的秘密。这是一个大大的秘密,它本身要求公布于世。他也应该把它传播出去,不过他还不知道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又怎么把它传播出去呢?图画毕竟只是图画,他也不打算拿给别人去看。艾尔韦斯为解决这个问题费了一番心思。实际上明明有解决的办法,他应该马上想到才是。
在“种籽”身上就能找到解决的办法!种籽也是秘密呀!整个自然界布满了种籽。甚至杂货店里也有种籽,不过很少人想到把种籽种在地里生根发芽。人们也搞不清楚这都是些什么种籽。也许那是因为人们总得有个秘密去费心思索。
如果你采集种籽,把它们种到你所喜欢的人们附近,那就差不多能让人们分享你的秘密和其中的乐趣了。艾尔韦斯喜欢很多人,有的他并不认识,也没有必要去认识。
他喜欢的人中间有的是指挥火车的信号员、有的是货运员、有的是邮局工作人员、有的是摆热狗(热的红肠面包。)摊的小贩,另外还有一大堆其他人。
这就是为什么他在火车站附近、邮局附近和“热狗”摊附近种了那么多种籽。他在城里其他地方也种了不少种籽。最最要紧的是不让人们发现他为他们种了许多花,因为那样一来就没趣了,就谈不上什么秘密了。
艾尔韦斯很注意让所有种子都发出芽来。有时候它们就是不发芽,他只好把公园里的整株植物移植到那里去。这样做很危险,因为别人并不希望你移植植物。警察也可能会注意到这件事,他不得不十分小心。
有一次他差点给警察逮住。他对警察作了解释,说他发现公园里照料植物很粗心,种得太密;他拔的也只是那些理应间苗的植物。
那个警察还不错,他对园艺的问题很感兴趣,同意了艾尔韦斯的意见。不过他要求艾尔韦斯更加小心一点,他说,碰到别的警察就不好办了。
艾尔韦斯领会到这一点。他只有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才到公园里去搞移植,搞的时候处处很小心。
不巧那个警察家周围全是柏油地。
艾尔韦斯不得不把花种在盆里,放在警察家门口,他走遍各个公园,挑选了城里最最美丽的玫瑰花。实际上那些玫瑰花根本不需要间苗。这是唯一的一次,艾尔韦斯违背了自己的原则,不过为那个警察牺牲一下还是值得的。他起先担心玫瑰花长不好,结果却长得很好,艾尔韦斯看到那盆花摆在警察家的窗台上面。
艾尔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