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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把他们的调查所得告诉了罗曼诺,罗曼诺也参加进来,并继续展开调查。在把美林公司的内部记录都查完后,罗曼诺给加拉加斯办事处的苏比拉格和霍弗打电话,命令他们回总公司接受讯问。
苏比拉格和霍弗非常害怕,也很合作,交待了他们的问题,使合规部人员的很多推测得到了证实。苏比拉格说,他和坎贝尔是朋友,坎贝尔经常给他打电话,在选购股票方面给他出谋划策。坎贝尔常对他说:“这只股票看着挺好,或许你应该买。”但是,坎贝尔并不是无偿为苏比拉格服务,而是从苏比拉格的交易所得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以作回报,苏比拉格开给坎贝尔的支票就是这个用途。苏比拉格从坎贝尔那里得到信息后没有自己独享,还告诉给他的弟弟和同事霍弗。
美林公司解雇了苏比拉格和霍弗,不是因为他们进行内幕交易(他们似乎已是内幕信息的最远层,对信息的质量或来源都不清楚),而是因为他们违反了美林公司禁止秘密买卖股票的规定,而且给坎贝尔回扣也属违规行为。苏比拉格和霍弗不知道写那封匿名信的人是谁,但他们只是这封信的第一批“牺牲者”。
美林公司的合规部人员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他们不能直接与坎贝尔接触,也无权调查莱屋银行,而且该银行对自己客户的身份是严格保密的。他们曾与史密斯·巴尼和哈里斯·厄帕姆公司的一位律师联系,敦促他对坎贝尔及其在莱屋银行的交易进行调查。然而,这位律师向坎贝尔跑了风,对他说美林公司正在追查他。罗曼诺等人想,坎贝尔交易中所涉及的内幕消息的来源一定是莱屋银行的某个客户。眼看调查工作陷入了僵局,这些富有价值的线索就要断掉。于是,罗曼诺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处主任加里·林奇打电话汇报此事。
在听了罗曼诺的具体情况汇报后,林奇不由叫了一声:“天哪!”
第五章
冰山一角(2)
罗曼诺等人向证交会汇报此事已将近一年了。就他们所知,证交会在寻找那个神秘的收购信息来源者方面还没有取得成功。随着兼并收购潮的继续,美林公司合规部的工作更忙了,大家几乎无暇再想起这件事。
当罗曼诺给林奇打电话时,林奇当上证交会执法主任刚刚四个月——非常困难的四个月。他的前任约翰·费德尔斯被《华尔街日报》揭露虐待妻子,于1985年初被迫辞职,执法处的形象受到严重影响。为平息丑闻,证交会主席约翰·沙德马上安排此位置的继任者,加里·林奇成为人选之一。林奇是个律师,35岁,几乎一直在证交会工作,时任助理执法主任。有几个外部人员也成为候选对象。纽约州参议员阿尔芬斯·达马托极力推荐著名律师奥托·奥伯梅耶。两位知名证券业律师杰德·拉考夫和罗伯特·麦考也是候选人。最后,林奇中选,这使执法处人员感到放心,因为林奇是本部门出身,而且其他几位候选人都是里根“自由经济”的拥趸,可能拘泥不干预政策而疏于执法。
林奇似乎是一个十足的公务员。他从不表露自己的政治倾向。在同事们眼里,他是一个镇定、沉着和必要时非常果断的人,但有时对人有点冷淡。他的背景与华尔街毫不搭界。
林奇出生于米德尔城附近的一个乡村,是家里五个孩子中的老幺。米德尔城是一个小城,位于纽约州北部,邻近宾夕法尼亚州。林奇的父亲经营一个小型运输公司,并做其他小生意。林奇是一个卫理公会教徒。他先后在锡拉丘兹大学和杜克大学法学院学习,毕业后先在华盛顿特区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一年,然后进入证交会,从事诉讼和调查工作。后来,他被任命为证交会执法处助理执法主任,参与过福斯特·威南斯和保罗·撒耶尔两起内幕交易案的调查。
随着公司兼并潮的兴起,收购信息的风传不断引起股价巨升,林奇对此深感震惊。显然,内幕机密信息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市场泄露,极大地损害着根据公开消息交易的投资者的利益。普通投资者正在对市场变得冷淡,失去信心。1985年4月,即林奇履新不久,《商业周刊》刊出一篇封面报道,题为“内幕交易蔓延:证交会在与股市流弊斗争中回天乏力”。这篇文章加深了林奇的忧虑,他感到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已岌岌可危。他发誓加强内幕交易执法工作,增强工作人力,跟踪追击每一条线索。
如果没有这个背景,林奇可能会对罗曼诺提供的这条线索等闲视之。当他收到那封神秘的加拉加斯投诉信时,并没有很重视,它似乎是一封非常普通的举报经纪人的信。按照一般看法,经纪人不是“内幕知情者”,而且证交会收到对经纪人的投诉是司空见惯的。但是,罗曼诺提供的线索中涉及莱屋银行,这一点有些意义。莱屋银行在另外两起证交会最近调查的案件中出现过,其中包括德克斯特龙公司案,不过这两起调查都无果而终。因此,林奇把这封信交给约翰·斯特克。斯特克是林奇的副手,是一个坚定的执法工作人员,他就此组织了一个专案组,成员中包括伦纳德·王,即在德克斯特龙公司案中提审利文的那个律师。
莱屋银行这个案子最引人注目之处是它涉及的股票种类非常之多,达27种,其中坎贝尔账户中有大约16种。大多数内幕交易案(包括耸人听闻的撒耶尔案)只涉及几种股票,而且通常只有一种。非法内幕交易一般是某公司了解内幕消息者或与其最接近者进行的,而且他们了解的也只是本公司的交易。不过,执法处的人员们知道,仅仅这些单个公司的案件不至于造成内幕交易在华尔街上如此蔓延。很少有人能够接触到像莱屋银行案中所涉及的这样多的机密,对这类信息私下知情的一般只有律师或投资业务员。长久以来,执法人员一直怀疑存在一个由经常接触机密内幕信息的专业人员所组成的网络。或许,这起案子最后会使他们打入这个网络的核心。
林奇、斯特克和同事们研究认为,莱屋银行这个案子有许多线索值得追查,特上报证交会要求立案,获得批准。1985年7月2日,这起案子的调查正式开始,案件编号为HO-1743。专案组的律师们利用证交会的传讯权,着手寻找证据。
王律师负责传讯布赖恩·坎贝尔,并收集到了他的交易记录和电话记录。8月的一天,坎贝尔在他的律师陪同下来到华盛顿证交会办公室。坎贝尔金发碧眼,年轻自信。他看着有点紧张,不过在这种环境下这种现象并不反常。发过誓后,他接受了三整天的提讯。
王律师从坎贝尔的电话记录中看出,他几乎每天与莱屋银行一个名叫伯纳德·梅耶尔的业务员联系。该银行是坎贝尔的最大客户,他们的这种频繁联系并不奇怪。坎贝尔从美林公司去史密斯·巴尼公司后,把与莱屋银行的业务也带了过去。
“你有没有想过梅耶尔先生了解内幕消息?”王律师问。
“没有想过,我不知道有这种事,没有想过。”坎贝尔回答,并称他甚至从没有往内幕消息这方面“怀疑”过,也没有这方面的“迹象”。
王律师讯问坎贝尔恰巧在收购案宣布前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次数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坎贝尔虽然承认他的交易与莱屋银行的表现出一致,但坚称他购买股票的决定都是在自己对有关公司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与内幕消息无关。坎贝尔说他告诉梅耶尔有些交易他是照着莱屋银行的做的,但补充道他对梅耶尔说得很“含糊”,没有具体向他说出是哪些股票。
然后,王律师问坎贝尔账户记录中1万美元的支票存款问题。这笔支票存款很神秘,该支票是从梅耶尔在纽约的摩根抵押信托公司账户中提取的。坎贝尔称,这笔钱是他向梅耶尔借来的“贷款”,要用它投资一项房地产业务。
“你与梅耶尔先生还有其他业务往来吗?”王律师问。
“没有。”坎贝尔说。
接着,王律师提问坎贝尔关于另一个客户账户的问题,该客户账户的开户名是“BCM资金管理”,它交易的股票与坎贝尔和莱屋银行的相同。坎贝尔看起来越来越不安。他说BCM资金管理是他一个朋友开的公司,那个人叫凯文·巴利,是个律师。坎贝尔承认他向巴利推荐了莱屋银行交易的股票,但坚称他根本不知道这里面可能涉及到内幕消息问题。对坎贝尔的提讯结束了。
第五章
冰山一角(3)
王律师的直觉告诉他坎贝尔是在撒谎。审查了坎贝尔的证词后,林奇也有同感。坎贝尔与梅耶尔的联系非常频繁,鉴于收购案的模式,他至少能怀疑到梅耶尔了解内幕消息。而且,坎贝尔与梅耶尔的关系比他供述的要密切和复杂得多。另外,他在“BCM资金管理”账户一事上也没有完全讲实话。BCM显然是由巴利、坎贝尔和梅耶尔这 三个姓氏的英语单词的首字母组合而成,看来他们三人在通过该账户照着莱屋银行的交易做。
专案组人员怀疑这是一起非同寻常的内幕交易案,然而,由于该案涉及的股票种数多,只追查坎贝尔和巴利不会使调查人员进入这起内幕交易的“上游”。调查的目的是要找到内幕交易的源头,为此调查人员必须向莱屋银行开刀。瑞士银行的保密传统已有好几个世纪,从它这里寻求突破难度很大。调查人员决定以简单方式开始,先以友好、低调的形式给梅耶尔在拿骚的办公室打个电话。
梅耶尔接到调查人员的电话很吃惊,尽管他已经知道证交会对莱屋银行的股票交易情况感兴趣,因为坎贝尔已经把证交会传讯的事都告诉他了。当时梅耶尔一从坎贝尔处得知这个情况,就马上告诉了丹尼斯·利文,因为利文是最先发起这种交易的顾客。梅耶尔着急地对利文说,证交会正在调查坎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