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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寻思着自己是不是有些说得过去的理由以进入这房子,很快,他就认定自己应该有着充分的理由。他拉开门,尽量悄没声地闪了进去。过道里铺着一块廉价、肮脏的地毯。他就那样挪着步子举着枪,五官高度戒备。他一边挪动,视角一边也在改变,能看见厨房了,但是浴室能看得更清楚些……
彭妮·戴维森躺在浴室里,一丝不挂,一双蓝眼睛睁得老大,喉咙被割开,从左耳一直到右耳,维系整个身体所需要的鲜血淹没了她平平的小胸和浴缸的边缘。她的脖子被砍得如此残暴,裂开的口子活像是第二张嘴。
奇怪的是,卡卢索对此居然毫无反应。他的眼睛匆匆将这一情景记录下来,这当儿他想的就是凶手还活着,而且就在几英尺之外。
第一部分:引子:河的另一边三发子弹全部直穿心脏
他发觉他听到的声响来自左上方,在起居室。电视机。疑犯一定就在那。那里会有第二个受害者吗?他没时间想那么多,那当儿他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些。
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他的心像锤子一样不停地敲打着,他侧着身挪动步子,朝墙角那儿偷偷张望。他就在那儿,四十岁不到,白种男子,头发很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视——是部恐怖片,尖叫声大概就是从那里发出的——一边从易拉罐里一口一口地抿着米勒·莱特啤酒。他的神情颇为怡然,一点儿也没觉察到什么。他一定是看入迷了,多米尼克想。在他的右前方——老天——有一把屠刀,血淋淋的,就放在茶几上。他的T恤衫上还有血,像是溅上去的。从一个小女孩的喉咙里。
“难办的是这些杂种从不反抗,”联邦调查局学院有个教员在班上这么讲过。“哦,得了,当他们手上有小孩子做人质的时候,他们就是一副约翰·韦恩John Wayne(1907—79),美国电影演员,以长于扮演“西部英雄”著称。的做派,但他们从不抗拒带枪的警察——从不。那么,要知道,这真他妈的是耻辱,”教员总结道。
今天你进不了牢房了。卡卢索的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冒出了这个念头。他的右手拇指打开了枪的保险,双手立即像充满了电。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冰冷。
就在墙角处,也就是朝左转进入房间的地方,有一张破旧的八角形茶几,上面放着一只透明的蓝色玻璃花瓶,很廉价的那种,八成是从当地的跳蚤市场买来的,可能是打算用来装花的,但现在里面什么也没有。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卡卢索曲起腿,接着,踢倒了那茶几。花瓶在木地板上摔碎了,发出很大的声响。
疑犯猛一下跳起来,回头看见了屋子里的不速之客,他的防御反应与其说是有准备的,不如说是出于本能——他一把抓起茶几上的屠刀,卡卢索甚至来不及笑,他知道疑犯已经犯了他一生中最后一个错。距离不到二十一英尺的一个手持利刃的家伙必是一种迅即、致命的威胁,美国警察将此视作绝对真理。他甚至抬起脚要冲过来。
但是他再也做不到了。
卡卢索的手指扣动了手枪的扳机,第一发就射穿了疑犯的胸膛。不到一秒钟的功夫,又补了好几枪,他的白T恤红红地开了花。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前胸,又抬眼看看卡卢索,一脸的惊异,接着,他朝后倒去,既没有说出一个字,也没有痛苦地叫出声来。
下一步,卡卢索要转个方向搜查这所房子惟一的一间卧室。空荡荡的。厨房也是,后门依然从里面反锁着。他稍稍松了口气。这房子里没别的人了。他又看了看那个绑架者,眼睛依然睁着。多米尼克射得很准,他先解除了这个死人的武装并给他上了手铐,因为他就是这样被训练的。接下去是查看颈部脉搏,不过这是白费力气。除了地狱之门,这家伙什么也看不到了。卡卢索掏出手机,又一次飞快地拨了总部的号码。
“多米?”埃利斯一接起电话便问道。
“收到,桑迪,是我。我把他放倒了。”
“什么?你什么意思?”桑迪·埃利斯急切地问。
“小女孩,就在这儿,已经死了,喉咙被割了。我进了屋,那家伙拿着刀冲我扑来。我放倒了他,老兄。他死了,滚到地狱里去了。”
“天哪,多米尼克!县治安官才出来几分钟。待命。”
“明白,待命,桑迪。”
旋即,他听见了警笛声。卡卢索走出去站在门廊上,他收起自动手枪,把它放回枪套里,随后从外衣口袋里取出他的联邦调查局证件拿在左手上,治安官走过来的时候,便向他出示了一下,治安官还拿着他的军用左轮手枪。
“局面已经控制了,”卡卢索努力用一种平静的口气说道。他现在已是精疲力竭。他挥手示意治安官特纳进入那所房子;不过地方警察进去的时候,他自己只待在外头。一两分钟后,警察出来了,他自己的那支枪也放回到枪套里去了。
特纳一如好莱坞电影中的那种南方警察的形象,高大,魁梧,肌肉发达,武装带紧紧地束在腰间。不过他是个黑人,这点与电影中的不同。
“发生了什么事?”他问。
“等一下好吗?”卡卢索做了一个深呼吸,沉吟片刻,想着该怎么讲述经过。特纳对此案件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杀人案发生在他的辖区,他有审判权。
“好的。”特纳把手伸进衬衫口袋,摸出一包库尔斯牌香烟,递了一支给卡卢索,但后者摇了摇头。
年轻的探员在未涂过漆的木地板上坐了下来,努力整理出个头绪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刚才到底做了什么?那么此刻,他到底应该怎么说明这一切?他心底有个声音在告诉他,他根本没什么可遗憾的。至少对那个疑犯来说是这样。而对于佩内洛普·戴维森来说——见鬼,太晚了。再早到一小时?要么甚至再早到半小时?那个小女孩今晚再也回不成家了,再也不能由她母亲哄着入睡,再也不能拥抱她的父亲。好了,于是,特工多米尼克·卡卢索不再内疚了。只是遗憾自己到得太晚了。
“可以说了吗?”治安官特纳问。
“我正在寻找类似的地方,开车经过此地的时候,我看到那辆卡车停着……”卡卢索开始说了。过了一会儿,他站了起来,让治安官进入那房子落实其他细节。
“是这样的,我碰到了茶几。他看到了我,拿起刀,转身冲向我——于是,我开枪射中了那个杂种。三发,我想。”
“嗯,嗯。”特纳走过去看尸体。疑犯没有流很多的血,三发子弹全部直穿心脏,立刻就结果了他。
作为一个受过政府训练的执法官,保罗·特纳一点儿也不像他看上去的那样迟钝。他瞅瞅尸体,又转身看了看卡卢索开枪时所站的门道处,他目测了一下距离与角度。
“就是说,”治安官说道,“你踢倒了那张茶几。疑犯看到了你,抓起他的刀,而你,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掏出了你的枪,飞快地开了三枪,是吧?”
“就是这样,是的。”
“嗯—嗯,”这个几乎每个狩猎季节都能打到一头鹿的家伙应道。
治安官特纳把手伸进裤子的右边口袋,掏出他的钥匙链。那是他父亲,一个曾经在伊利诺斯州普尔曼客车上工作的服务生送给他的礼物。样子有些过时,上面焊了一枚一九四八年的银币,旧式的,直径大约是一英寸半。他把它放在那个绑架者的胸前,旧硬币的直径完全盖住了三个枪眼,他的目光惊讶万分,但随后又移向浴室,他的目光变得柔和了,他给这起事件下了定论。
“接下去的事就是咱们怎么写书面报告了。好枪法,小伙子。”
第一部分:引子:河的另一边那位远方的朋友
一辆又一辆警察局和联邦调查局的车子陆陆续续地到了。很快,阿拉巴马州公共安全部的技术卡车也来了,进行案发现场的调查工作。法医摄影师拍了二十三卷四百速的彩色胶卷。刀从疑犯的手中被拿了下来以获取指纹,血型与被害人相符——这不过是例行公事,但是在一起谋杀案中,这一套程序是非常严格的。最后,小女孩的尸体被装进了尸袋搬走了,她父亲将不得不去辨认,万幸的是,她的脸还完好无损。
最后一个到达的是本·哈丁,联邦调查局驻伯明翰总部的特工头头。有探员涉及枪击事件意味着他这里得有一份正式的报告递交给那位远方的朋友,局长丹·默雷。一上来,哈丁先上前看看卡卢索的身体和情绪是否还好。然后,他跟保罗·特纳打了个招呼,征询一下他对枪击事件的看法。卡卢索远远地望去,看见特纳正比划着说明情况,哈丁则不住地点头。很好,治安官特纳正在以他的官员身份表示嘉许。一个州警察局的副巡官也在旁听,也不住地在点头。
事件的真相是多米尼克·卡卢索一点儿都不浑蛋。他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只不过晚了一小时。最后,哈丁朝他的年轻探员走来。
“感觉怎么样,多米尼克?”
“迟了,”卡卢索说。“太他妈的迟了——是的,我知道,谁不知道更好的结果呢。”
哈丁抓住他的肩摇了摇。“你干得再好不过了,孩子。”他顿了顿。“是怎么开枪的?”
卡卢索把故事重复了一遍。现在,这些东西已经在他的脑子里固定成形了。他也许可以就这样把确切的情形说出来,而不必再反复思考,多米知道,但又何必投机呢?正式地讲,就是干净利落地开了枪,仅此而已,他的调查局文件里就关心这些。
哈丁听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需要完成一个书面材料再快递到华盛顿。不过,一个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开枪打死了绑架案罪犯,这样的事情登在报纸上也不会难看。他们也许会找到证据,证明这并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