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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怎么办?”
我叫她通知门房说她在等客人,请莫特利先生直接上来,并且在他上楼时一定要通知她。她与门房说完之后便走进浴室,淋浴两分钟,然后擦干身子穿衣服,我记不得她最后选了哪一套衣服,不过她换了好多件,还难以决定穿什么。
“这实在太可笑了,”她说,“你一定觉得我像要去约会。”
“可能正是。”
“对啊,跟命运的烂约会。你还好吗?”
“还没完全恢复正常,”我承认,“你若煮杯咖啡给我可能会好一点。”
“没问题。”
我把两个钟头之前才脱下的衣服又穿上,这件衣服我已经穿了几乎一星期了。以前我在上班时通常都穿西装——我现在还是如此——我弄了半天,领带一直打不好,试两次之后,发现这真是一件无聊的事,就干脆拉下领带扔到椅子上。
我把局里发的制式点三八手枪放肋下枪背带中,试着拔了一两次,又把枪套带取下,把枪插在背后腰带上,枪托刚好卡在在腰后凹进去的地方。
二百毫升装的波本放在床头柜上,瓶中大约还剩二分之一品脱。我旋开瓶盖,直接对瓶嘴喝了一口,这样可以让我那台老引擎重新开始转动。
我叫伊莱恩,但她没回答。我重新穿上外套练习拔枪。做这个动作的感觉很奇怪,当你练习一种致人于死地的动作时,都会有此感觉。我把枪移到左腹侧边,练习反手拔枪动作,不过感觉更不顺手,所以我又考虑把枪放回肋下枪背带中。
或许我根本用不着拔枪,干脆拿着枪等他。我们还没计划好,尚未决定她让那家伙进门时我应该站的位置。我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当她开门时,我躲在门后面,他进门后就直接拿枪对着他。不过比较好的方法可能是先让他和伊莱恩两人说话,而我则躲在厨房或浴室里等待适当时机。这种作法在心理上占有优势,但是出错的机会也比较大。她的焦虑或紧张可能使他产生警觉,或者他可能突然决定做一些更古怪的事情。毕竟这种疯子净是做一些疯狂事,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是疯子的原因。
我叫伊莱恩,不过她显然没把水关掉,所以听不到我喊她。我把枪插回腰带,然后再拔出来,拿着枪穿过短廊走到客厅。如果咖啡已经煮好,我想喝杯咖啡,然后和她好好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走进客厅转到厨房,然后停下脚步,因为他背靠窗户站在那儿,而伊莱恩站在他前头。他一只手抓住伊莱恩手肘上方,另一只手则紧抓她的手腕。
他说:“把枪放下。快点,否则我扭断她的手。”
我的枪既没有瞄准他,拿枪的姿势也完全不对,手指距离扳机十万八千里。我正以端一盘开胃菜的方法拿着枪。
我把枪放下。
她对他的描述十分中肯:瘦骨嶙峋的身躯上几乎没肉,全身紧崩得仿佛盘得紧紧的发条,狭窄的脸孔,奇特的发型,好像有人用剪刀沿着汤碗边缘胡乱修剪,那发型在他头上看起来像是一顶无边便帽似的。他的鼻子很长,鼻端肥大,双唇饱满,前额向后斜倾,双眼深陷在突出的眉骨之下,眼睛的颜色是浑浊的棕色。我完全无法从中读到任何讯息。
他全身的特征再加上那发型,看起来有点像是个中世纪邪恶的修士,可惜他的服装是唯一不像的部分。他穿了一件橄榄色的横纹运动夹克,袖口、领口和手肘处都有皮革缀补,卡其裤子上挂着刃形短剑,脚上穿着一寸高跟的蜥蜴皮靴,靴子前端是银色金属鞋尖。他的衬衫则是西部风格,钮扣是按扣式的,此外他还打了一条土耳其蓝斜纹领带。
“你就是斯卡德,”他说,“拉皮条的警察。刚刚伊莱恩一直想让你知道我来了,不过我觉得还是给你一个惊喜比较好。我跟她说你一定是个喜欢惊奇的人,我叫伊莱恩不准发出声音,即使在我弄痛她时,她也乖乖地没发出一点声音,我要她做什么她就照着做。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她现在开始明白,只有我才知道她最需要的是什么,只有我知道。”
他的肤色非常苍白,仿佛他的体内没有一滴血。而伊莱恩站在他身旁,两人仿佛配对一般,她的脸上也完全没有血色,全身的力量和意志似乎已经消磨殆尽,像是恐怖片里的僵尸。
“我知道她需要什么。”他重复,“而她不需要的,就是一个愚蠢的警察帮她拉皮条。”
“我没帮她拉皮条。”
“是吗?那你是干嘛的?她的合法配偶?恶魔情人?一出生就分离的孪生兄弟?失散多年的龟儿子?告诉我你是个什么东西。”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一部分人的注意力真奇怪
人的注意力真奇怪。我一直看着他的手。他的双手仍旧紧紧抓住她的手腕和手肘。先前伊莱恩已经告诉过我他的手劲很大。我当然相信她的话,不过莫特利那双手,看起来实在不像有那么大力气的模样。他的手掌很大,手指很长,关节有突瘤,指甲极短,应是随意快剪出来的结果,指甲底端白色月形极明显。
“我是她朋友。”我说。
“我才是她朋友。”他说,“我是她朋友和她的家人。”他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细细品尝这段宣言,好像他很欣赏自己这句话。“她不需要任何人,她当然更不需要你。”他一笑正好露出突出的牙齿,他的牙齿大且外暴。他神采奕奕地说:“她以后不需要你的服务,你已经被解雇了,你这混蛋以后最好靠你自己,她不希望你再出现。别站在那儿不动,垮着一张脸好像晾衣服架上的破布一样。快滚!”
“嗯,怎么说呢,”我说,“我来这里是伊莱恩邀请我来的,不是你。所以如果她要我走的话——”
“告诉他,伊莱恩。”
“马修——”
“告诉他。”
“马修,你还是离开好了。”
我看着她,试着透过眼神向她打暗号。“你真的要我走?”
“我想你最好走。”
我犹豫一下,耸肩说:“就照你说的。”我慢慢移向先前放枪的那张桌子。
“不准动,你干嘛?”
“看起来像干嘛?我拿我的枪。”
“不行。”
“那我怎么能走呢?”我理智地说,“那是我的配枪,如果留这里,我的麻烦可大了。”
“我会把她的手扭断。”
“你把她脖子扭断我也无所谓,可是除非把枪带走,否则我哪儿也不去。”我想了一会儿,“听着,我拿着枪管好了。我不想拿枪来射谁,只是想带着我的枪一起离开而已。”
趁他还在考虑的时候,我又走了两步,拿着枪管拾起枪。我没有让枪离开他的视线,好让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危险。反正我无法向他开枪,他让伊莱恩挡在我们中间,紧抓的手指似乎深深陷入她的皮肤。不过就算有何痛苦,我想她也未感受到,她脸上只有害怕与绝望。
我握着枪向自己的右前方转。我一面靠近他,一面设法使咖啡桌介于我们之间,那是一个铺着丽光板之类的夹板立方体。我边移动位置边说:“我把枪给你好了,你实在让我觉得自己很蠢。你是怎么通过门房的?”
他微笑不答。
“然后怎么进来的?”我说,“这道门锁很牢,而且她说你没有钥匙,你有吗?还是她帮你开门的?”
“把枪拿开,”他说,“然后快滚。”
“你是说这把枪?你觉得不舒服吗?”
“把它拿开。”
“如果你觉得不舒服,”我说,“拿去。”然后把枪扔过去。
他所犯的错误就是太用力抓她,以致于反应时间不够。他必须先放开她,然后才能采取下一个动作。他紧抓的手一松开,她忍不住叫了出来。他放开之后伸手去接枪,这时我一脚朝咖啡桌踢去,非常用力地踢过去。桌子撞上他的胫骨,我也飞身朝他扑去,我们俩一起撞上墙壁,险些撞出窗外,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摔得四脚朝天,我则压在他身上。等我从他身上摆脱开来时,他仍躺在地上动弹不得。我狠狠一拳擂在他的下巴上,他眼神变得呆滞。我抓着他的衣服领口,把他朝墙上摔去,然后又三次狠击他的腹部。他全身都是坚硬的肌肉,不过我使尽力气出拳总算把他打倒。他整个人几乎瘫在地上,我拉起他一只手臂扛在肩上,手肘抵住他下巴,然后一个过肩摔,给他最后一击。
他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头和肩膀刚好卡在在白色墙边,一只脚还勉强撑着,另一只脚则完全瘫直。我喘着气站旁边瞪着他,他一只手摊在地上五根指头张开,我还记得那几根手指狠狠抓住伊莱恩的情景。我忍不住想把脚再移动几寸,踩在那只手上,把全身的重量都加在上面,看看能不能废了他那钢铁般的手指。
不过我没有这么做。我把枪收起来,插在腰带上,回到伊莱恩身边。她脸上已恢复些微血色,看起来虽然仍旧很糟糕,不过比起先前被抓住时,已经好多了。
她说:“说他扭断我的脖子你也不在乎时——”
“噢,得了。你也知道我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罢了。”
“对,我知道你一定有计划。不过我还是很害怕计划失败。我怕他可能会出于好奇,为了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不在乎,而扭断我的脖子。”
“他不会扭断任何人的脖子,”我说,“不过现在我得好好想一想如何处置他。”
“你不逮捕他吗?”
“当然要,不过我怕他最后还是会逍遥法外。”
“你没开玩笑吧,他做了这种事还能逃得过?”
“这种案子很难起诉,”我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