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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 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 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 人”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 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孟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予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 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土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 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 柳毒,还把遗毒传给他的儿予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 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 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 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 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 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 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 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 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 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已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这些文献,都是“父母于子无恩论”引发出来的或不谋而 合出来的,我把它们集合在一起,以见古今中外智者的几个断 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①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 44; “Loeb”; IV; 25。
②原注Paradisc Lost; X。 760…2。
③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plete Works; ed。 M。 Summers。 III; 27(Jao and Don John)。
④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 6; Oxford; 67。
⑤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 N。 Guteman; 13(Agnieszka)。
⑥原注A。 Moravia; Noovi racconti romani:“Lasciami perdere;”Opere plete; Bompiani; XI 251…2(Marcella)。
⑦钱钟书没有看过琼瑶的《窗外》,我为他补一条。《窗外》页四十四:“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
“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
《孟子》(梁惠王)中有这么一段:
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经治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王在灵沼,于牣鱼跃。’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糜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我小时候读《孟子》,读到这段他老先生引《书经》(汤誓)的话,就为之一震。这段话,《孟子》原文是:“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书经》原文是:“时日曷改,予及汝皆亡!”意思都是因为暴君说过“吾有天下,如天之有日,日亡,吾乃亡耳”的话,老百姓恨他,才说出“这太阳什么时候完蛋?我们宁愿同你一起完蛋”的怨恨之词,老百姓恨统治者,恨到宁愿同他一起同归于尽,其恨之深也,明矣!
《伊素寓言》里有“黄蜂扣蛇”(The Wasp and The Snake)故事,说一只黄蜂,坐在一条蛇的头上,不停地用刺去刺这蛇,几乎要了蛇的命。蛇在要死要活之中,想不出办法去此顽敌。忽然间,一辆满载木材的货车过来了,蛇就把头凑到车轮下了。蛇的最后名言是:“让我和我的放人,同归于尽。”(“I and my enemy shall thus perish together。”)
自有人类以来,敌我关系,厥有三焉:一为你死我活,二为大家一起活(你我全活),三为大家一起死(你死我不活)。演变到最后一种,当然均非所愿,但是,当你碰到的敌人,竟是不入流水准的时候,你除了“予及女(汝)偕亡”外,也就别无选择了。
人生的一大谑画是:你无法选择敌人。有时候,你的敌人就是跟你同“酱”在—个岛上,你无所逃也不屑于逃,日正当中,你只好含笑和他们斗斗斗,虽然两败俱伤,他妈的也没什么鸟紧。
一九八四年一月二日夜
中国民族“性”
李敖
世界上,任何专家都犯一个毛病,就是自己这一行最最重要,人类没有他这一行,
就完了。事实上,他这一行虽非不重要,但没重要到他所说的那种程度、那种比
例。但专家绝对不肯这样想,他只肯吹牛,不知道他在牛角尖里。
历史家也是专家,也自不例外。但历史这一行纵面横面比较宽,见识多一点。所
以,历史家吹牛的时候,位置从牛角尖朝下移,在牛角里。
中国历史家的专家作品很可怜,他们穷毕生之力,写的东西,竟大多是“相研
书”,是“帝王家谱”,是“统治者起居注”,却不是民族的活动史。换句话说,
这种专家的毛病,横批八字可尽-眼有牛角,目无全牛。
历史本是全牛,专家既无法看这么全,只好视而不见,只看他们牛角里的。所以,
在他们的作品中,他们只会唯来唯去,“唯物史观”也,“唯心史观”也,“唯
帝王将相史观”也,……唯个没完。一不唯,他们就泄了气。但一唯,就会过分
扩大了他唯的,缩小或根本抹杀了他不唯的,结果牛是吹了,历史真相,却还坐
牛车。
我愿举一个没有被唯的例子,一段根本被抹杀了的历史。
在《易经》的“序卦”传里,有这样一段话: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
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措)。”
这是一一篇很简单的演绎,从“条件述辞”(conditional statement)中,我们
可以知道,“男女”一项,在我们老祖宗的眼睛里,究竟占着怎样重要的地位-
它是“天地”“万物”以下,最被我们者祖宗重视的一环。它的地位,不但远在
“父子”“君臣”“上下”“礼义”之上,甚至还是产生这些抽象名词的必要条
件。
在同一部《易经》的“繁辞”下传里,又有一段看来跟上段有点矛盾的文字,简
单把“男女”的地位,超过“万物”以上去了。原文是:“天地絪缊,万物化醇;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这又明明是说调“男女”的“构精”,构成了“万物”
的“化生”。“天地”虽像麻缕(絪)棉絮(缊)般的附着在一起,可是“万物”
在这种附着的状态下,只是醇醇重重的而已,并不能化而为一种生命体。只有在
“男女构精”的条件下,才能把“万物”赋予生命。
这种对“男女”关系的热烈颂赞,是我们两千多年前,老祖宗的真知灼见,也是
见诸于文书记载的最早史料。除了这种文书的记载以外,还有更早的,那是实物
的遗留。这种实物,最足以表示我们老祖宗的早期性观念是一个什么样子,在陈
仁涛的“金匾论古初集”(页六,图一O九)里,我们可以看到老祖宗们什
么什么崇拜(phalicism)的图片,那在河南安阳侯家庄发现的“石男根”-一条
上面刻着三角绳纹客餐的、青铜文化风格的石做男人生殖器。看过以后,我们可
以恍然大悟:我们这个“礼义之邦”的民族,和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民族一样,也
不例外)的崇拜过这个玩艺儿,甚至崇拜得别有天地呢!文书的记载和实物的证
据,都证明了老祖宗对“男女”问题早有认识,并且这种认识,从某些角度看来,
甚至比今天的某些人还来得开明正确。至少老祖宗们没有把“男女”之事看做卑
恶不洁。相反的,他们要把“男女”捧在“父子”“君臣”之上,敬重膜拜,顶
礼有嘉!古史中,最能代表性观念开通的例子,莫过于《战国策》韩策中,秦国
宣太后的一段话。宣太后对韩国来求救内使臣尚靳说:“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
髀加妾之身,妾困不支也;尽且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
今佐韩,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夫救韩之危,日费千金,独不可使妾少
有利焉?”这段对外国大臣现身说法,公开描写性交姿式的文字,不了解当时性
观念的开通程度,自然看了要大惊小怪。无怪乎清朝的王士帧,在他的《池北偶
谈》卷二十一“谈异”里,在“秦宣太后晏子语”条下,要叹气说:
“此等淫亵语,出于妇人之口,入于使者之耳,载于国史之笔,皆大奇!”其实,
若了解当时性观念开通的程度,这是毫不足奇的。
又如《左传》宣公九年(纪元前六百年)这段记载:“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
(皆)通于夏姬。皆衰其袒服,以戏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