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喜欢逃避,不,应该说逃避是我们的天性。当我们被现实折腾得灰头土脸、垂头丧气的时候,我们本能的反应便是逃离。我们蒙上被子,希望一觉睡去永不醒来;或者以一种悲壮的决心放逐自己,背上行囊远行……但是,除了死亡,我们始终找不到那种一劳永逸的方式。对此我们气急败坏,于是不屈不挠地逃进了酒精里,迷蒙着双眼,满嘴酒气告慰自己说:一醉解千愁。
《深度郁闷》是奥古斯丁•;巴勒斯继《拿着剪刀奔跑》后又一重磅之作。巴勒斯堪称当今美国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之一。《深度郁闷》沿袭了《拿着剪刀奔跑》自传文学的创作方式,讲述了一个凄美的同性爱情故事。主人公是一个成功的广告人,但因沉醉迷离的生活而麻烦不断;他是内心真挚的同性恋者,但又没有勇气去承受爱情。他以一种隐忍克制、却又暗潮汹涌的姿态,摇摆于清醒与沉迷、爱恋与逃避之间。他一路踉踉跄跄、痛苦不堪,但又始终不乏希望。
纷乱的现实总惹人心烦,我们渴望解脱,渴望脱胎换骨,到头来却总是将生活之水搅得更浑,使现实更难堪。
主人公与那位投资银行家,皮格海德的感情纠葛也是如此。他对皮格海德的爱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炽热而深沉。因为太珍惜、太在意,所以索求更多、更苛刻,也更害怕失去。当得不到百分百的回应后,他选择了离开。更何况,这位银行家还是名艾滋病患者,随时可能弃他而去。他始终不肯正视这样一个严酷的现实,为了躲避将来失去爱人的痛苦,他先发制人地选择了冷漠,选择了疏远。
然而,他最终还是不得不面对自己的感情,和失去爱人的痛苦。于是他躲得更凶,逃得更猛了:他又端起酒杯,寻找一夜情,甚至吸毒……
就像始终啃噬着酒鬼们的酒瘾一样,现实仿佛心魔,和我们如影随形。我们东躲西藏,被逼得披头散发、左奔右突,但终究还是要回来面对这面墙。我们兜了一圈又一圈,枉费了很多时光和力气,最终还是选择了坚强。
所以对待现实,我们终归还是有秘诀的。而你会在《深度郁闷》,这本献给皮格海德的回忆录里,辨认出那些极力隐忍却还是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你看到这些眼泪,便可以以它们为放大镜,一目了然地看到那个秘诀。这个秘诀看似漫不经心,却特异而神奇,仿佛另一个世界里的皮格海德用他的灵力点亮你头顶的街灯。而且,只有你心知肚明。
《深度郁闷》第一部分第一章 尽管去做(一)
当你身处广告业时,你才会发现自己时常要殚精竭虑,为一些与垃圾无异的商品歌功颂德。你要化腐朽为神奇,一种似乎我们的生活已经不可或缺的神奇。比如有一次,我为一种护发素做广告,我打的口号是“柔顺一触即知,有型一目了然”。但事实上,这种护发素简直与垃圾如出一辙。它会使你的头发变得粘乎乎的,大多数女人会很憎恶它;而且,它恶臭难闻,它会使你的头发散发出一种泡泡糖和来沙尔(一种消毒剂)混在一起的古怪气味。但是,我不得不通过广告使人们觉得它是前所未有的顶级护发素。我必须为它炮制出一种美丽而性感的形象,平易近人,同时又热情洋溢。
广告可以遮瑕显瑜,美化万物,这就是我视它为完美行业的原因。它是一个给人们制造假象的行业。在这一点上,几乎没人能出我之右,因为多年来我已经将那些形形色色的广告技巧充分融入了我的生活。
十三岁时,我的疯妈将我丢给了她同样疯疯颠颠的精神病医生,后者后来收养了我。从那以后,我的生活陷入一片可怕的境地,每天被一群恋童癖者虎视眈眈,还不能上学,生病也没人给药吃。后来我逃走了。在我投靠广告代理商,伺机谋求生路时,我以一个自学成才、举止稍有点古怪,然而激情澎湃、才思横溢的青年自居。我对于自己不懂拼写和自十三岁就与人口交的历史只字不提。
没有多少人能在十九岁时仅凭小学文凭,而且没有门路,就能进入广告圈。不是所有在街上瞎晃荡的人都能成为文案,都能每天坐在光滑的黑桌子旁,一本正经地说:“也许我们可以让莫利•;瑞沃德配画外音。”或“它将非常有Hip和MTV的感觉”……但当我十九岁时,那正是我的梦想。而实际上最后我美梦成真了,我成功了,这使我觉得我可以用我的头脑掌控这个世界。
如此难以置信,我竟然在十九岁时就跻身国家马铃薯委员会,成为它的初级文案工作者,年薪一万七千美金。比起两年前我在“圆土地”做侍应生时挣的九千美金来,这简直就是笔令人惊羡的财富。
这就是广告圈的魅力所在。广告人不在乎你从哪来,家世如何也无关紧要,甚至你厨房下水道管里塞满了小女孩的骨头都没关系。只要你能为Chuck Wagon奇思妙想一出更好的广告,你就打入这个圈子了。
现在我年方二十四,但我已不遗余力地想要忘掉过去。我一门心思想着我的工作和前程,这才是当务之急。尤其在这样一个日新月异,并且很难超越自己的行业——广告业,正在用它残酷竞争的小鞭子抽着你马不停蹄往前冲。
运动一触即发,一往无前(Chiat / Day这样为锐步摇旗呐喊)。
想做便做(Weiden & Kennedy替耐克对人们振臂欢呼)。
见鬼,有什么不太对劲。(我在浴室里对着镜子说,时值凌晨四点半,而我正处于彻头彻尾的焦头烂额之中。)
星期二晚上,我家。我已在家待了二十分钟,一直在查信件。当我打开账单时,我要疯掉了。因为某个原因,我写支票很费劲,所以通常情况下,我会一拖再拖,直到万不得已。一般这时我已经债台高筑了。我并不是付不起这些账——我付得起——而是面对这些生活责任时我会很惊恐。我对有些社会常规还不习惯,所以只要电话还是连通着,或者其他电器还处于运行状况时,我都会觉得有些无所适从。我把所有账单存在炉子旁的一只盒子里,个人信件和卡片则散乱地放进我桌子上电脑和打印机间的空档里。
电话响了,我让答录机去接。
“嘿,是我,吉姆……就是问你想不想出去喝一杯。打电话给我,不过最好能现在接电话。”
我接起电话,这时电话像被掐着脖子的猫一样尖叫起来。“当然想,”我告诉他,“我现在血液里酒精含量低得要死。”
“那雪松馆九点见。”他说。
雪松馆在大学大道12号,我在第十大道3号,相隔仅几个街区,吉姆在第十二大道二号,所以雪松馆是我们这条杠杆的支点。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他们的马提尼酒份量很大,伏特加的量大也很足。“那儿见。”我说,然后挂断。
吉姆很厉害,是个出色的治丧人。实际上从技术上来讲他已不算是治丧人,他毕业后做了棺材推销员,如他所形容的——“一份未雨绸缪的事业”。葬礼行业委婉说辞盛行,根据他们的行话,实际上没有人“死”,他们只是“搬走了”,和到另一个时区旅行没什么区别。
他总是穿着过时的夏威夷衬衫,即便冬天也如此。你看着他时会觉得他只是个普通的意大利蓝领男人,比如巡警或小比萨店主,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治丧人。去年我生日时,他给了我两只瓶子,一只装着漂亮的粉红色乳液,另一只装着琥珀色液体,竟然是尸体防腐剂。我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但这件事实在是太出格了。
几个小时后,我走进雪松馆,顿时浑身舒畅。我的左边是个巨大的旧吧台,一个世纪前由几株老橡树手工雕刻而成。这个老吧台竖在那里,恰似对自然保护主义者不屑一顾地竖起的一根中指。吧台后面的墙上镶着同样的木头,里面嵌着一面蚀刻而成的高镜子;镜子旁是灰暗的有彩色玻璃灯照的铜灯座。这个地方的灯泡没有超过二十五瓦的。酒吧后部是漂亮高大的木制售物台,里面卖鸡炒牛排、鱼和薯片,还有芝士三明治。我想我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并且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
虽然我已早到了五分钟,但吉姆已经坐在吧台那了,半杯马提尼已下肚了。
“马提尼不错嘛,”我说,“来多久了?”
“我太渴了。刚到。”
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独自一人坐在点唱机旁,身穿卡其布休闲裤,粉红和白色条纹相间的牛津布衬衫和白色锐布鞋。我立刻断定她是个刚下班的护士。
“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我说。
他看着我,一脸你怎么知道的表情。“为什么不是呢?”
“你看她喝的是什么?咖啡。”
他脸露苦相,不再看她,然后又喝了一口酒。
“你看我今晚不能待得太晚,我明早九点还得跟人会面。”
“会面?”他一脸疑惑,“为什么?”
我转转眼睛,抬起手指摇摇,示意服务员。“我的客户Faberge正在研制一种新香水,他们希望广告代理明早能和他们一起参观他们的蛋雕展览,看有没有什么灵感。”
我点了一杯Ketel One 原产于荷兰的伏特加酒。马提尼,杯里笔直地插着一片橄榄叶。他们这里用的橄榄叶比较小,我很喜欢;我很看不惯那种又大又肥的叶子,它们占了杯子太多空间。
“所以我得西装革履,整个早上都要在那儿看那些该死的蛋。后天还得跟他们的高层开个可怕的会,讨论些所谓的全球大事。这种会,让你开前几个星期就头疼得不行。”我呷了口马提尼,口感真不错,好像为我量身定做的。“天啊,我厌恶我的工作。”